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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9-05-15

一、报告工作制度是指书记或副书记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。

二、支委会每半年或一个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1次。

三、报告的主要内容是: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、指示,加强党支部思想政治领导的情况;支委会执行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;教育党员和群众立足岗位,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;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加强党支部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和制度建设的情况;对改进支部工作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建议等。

四、报告工作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,要作好会议记录,记录内容包括:时间、地点、主持人、参加人员、列席人员、缺席人员、记录人、报告简要内容、党员对报告的讨论、表决情况及会议决定等。

基本要求

一、时间要求。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或按工作阶段,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。可与半年、年终工作总结结合起来开展。

二、会议可以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。不设支委会的单位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由支部书记、副书记汇报自身履行职责情况。

报告的主要内容

一、前段时间党支部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国家的宪法、法律,军队的法规、规章和上级的决议、命令、指示情况。

二、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,如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、军政主官履行职责情况、支部成员的勤政、廉政情况等。

三、党支部完成各项任务情况。主要是阶段性工作的成绩体会,如思想政治工作、执勤训练工作、后勤等工作情况。

四、经费的使用情况及装备物资的配备、使用、报废情况。本单位的经费支出数和支出去向;基层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;装备物资的配备和报废处理情况(包括上级配发的、自购的、友邻单位赠送的如车辆、通讯工具、计算机等)。

五、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的其它决议的贯彻、落实、执行情况

六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。

七、下一阶段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打算。

基本程序

一、准备工作报告

支部委员按照分工汇总工作情况,提出今后工作意见;经过综合分析,讨论审定工作报告提纲;指定专人拟写工作报告,并由支部书记、副书记审核把关。

二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

(一)支部书记宣布开会;

(二)书记或副书记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;

(三)全体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,提出意见;

(四)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归纳与会党员的意见,并提请大会对工作报告进行表决;

(五)宣布闭会;

(六)整理会议记录并交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后归档。

报告工作程序流程图

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程序

确定专人拟写党支部工作报告

支部委员会研究审定党支部工作报告,确定开会时间

统计到会党员人数,宣布开会

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

与会党员审议工作报告,提出意见或建议

宣布闭会